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和自治区住建厅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,采取五项措施,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,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:
一是积极引导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、微信公众号、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。对无法线上办理的,可倡导单位、职工疫情结束后再到现场办理。确需要到现场办理的,实现预约办理和错峰办理,实现分时段合理分流,减少职工等待时间,减少人员聚集。
二是阶段性调整企业及个人自愿缴存政策。2020年6月30日前,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自愿缴存个人,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,可容缺受理。经批准缓缴的企业和自愿缴存个人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补缴的,视同缴存时间连续计算,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三是优化提取办理流程,为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便利。在疫情防控期间,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时限要求的,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申请办理。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,提取住房公积金由原来每年提取一次调整为可逐月提取。
四是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。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还贷压力,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,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,不作逾期处理,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,已报送的予以调整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时限要求的,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申请办理。
五是提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效率。疫情防控期间,提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效率和质量,合理安排信贷资源,保障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。